根据不同时间段的推广策略,做好商品陈列除了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外,还包括可获利性、创意的陈列点、吸引力、方便性、价格、稳固性等六个方面,也还必须满足以下九大原则:
1、主打产品必须放在主展位,主展位是指顾客最容易看到的位置,即主展位是位于主通道上与顾客水平视线平行的展台。在主展位上可以根据销售政策进行补贴的商品陈列,例如在促销期间,可以摆放促销机型,目的是提高销售达成率,在推广期间,可以摆放新品、形象产品,目的是增加产品的形象推广。
2、方便介绍原则是指特价、热销的产品放在容易拿到、介绍的展台,即放在主展附近。特价、热销的商品是上量的商品,终端销售过程中,需要经常性的进行产品解说,解说的过程同时又需要与顾客互动,因此特价、热销商品的陈列需要满足方便介绍原则。
4、同类归拢是指同种类型、同种功能性质的产品并列的陈列在一个展台上,方便消费者的比较与销售人员的解说。
5、间距原则是指产品的陈列不能紧密排列,必须留有一定的间距,在介绍产品的时候方便拿出与放入。
6、关联性原则是指将用途类似、使用场合相似的互补性商品组合在一起陈列,可提高消费者选择及购买商品的容易度,并可达到关联购买与联想购买的相乘效果。
7、最主要商品重复出样是指展台空间允许的条件下,对主推产品重复摆设,形成强烈的视觉效果。
8、满陈列原则是指每个展台必须要陈列产品,展台不能出现空置。如果没有足够的产品型号陈列时,应采用重复出样的形式把展台陈列满,达到一种强烈的视觉效果。
9、抵消临近品牌原则:商品的陈列需要抵消临近品牌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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